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为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办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
我办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我办门户网站(http://www.gsfzb.gov.cn/xxgk1532--1.htm)查阅。
(二)公开的方式
我办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特殊情况于信息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省政府法制办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
受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1-4609563
传真号码:0931-4609577
邮政编码:730030
电子信箱:“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公众信箱”窗口。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网站通过电子邮箱网上提交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首页左上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相关证件到省政府法制办秘书处,当面提出申请。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处理
(1)审查。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预以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机关将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1、网上投诉:通过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意见箱”窗口投诉(http://www.gsfzb.gov.cn/ysqgkbzjdlybgkyj-1.htm);
2、电话投诉:0931-4609563;
3、信件投诉:邮编:730030;
4、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我办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附件: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