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置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是省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交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转变的职能
1.取消市场培育建设、全省市场布局规划职能。
2.把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交给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
(三)加强的职能
1.对地、县两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管理从业务指导转变为直接领导,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
2.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实行垂直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省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
照,实行监督管理。
(四)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打
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五)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六)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组织管理合同工作,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工作,组织著名商标的认定和驰名商标的评选推荐,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九)组织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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