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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矿区法制办公室简况
甘肃矿区法制办公室是隶属甘肃矿区办事处,为加强甘肃矿区行政法制建,
做好甘肃矿区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和省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在
甘肃矿区的全面贯彻执行,于1996年11月而成立的法制工作机构。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状况
甘肃矿区法制办公室内设法制业务科,具体负责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
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的审查、证件制发和管理等工作。
人员构成:
局长:许宁 男 本科文化
科长:王连焕 男 大专文化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甘肃矿区的行政
执法工作。
2、负责审查甘肃矿区各行政执法机关上报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调查研究和监督甘肃矿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
况,并提出如何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4、负责依法审查甘肃矿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甘肃矿区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
督证实行统一制发和管理。
5、负责承办规范性文件以及甘肃矿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
案工作。
6、负责承办甘肃矿区办事处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甘肃矿
区办事处的行政应诉事务。
7、负责组织指导甘肃矿区各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干部、政府法制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
三、主要职权
1、依照规范性文件行文规定和管理办法,对甘肃矿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制发的规范性
文件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涉及的行政处罚进行审核把关。
2、对甘肃矿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查了解有关行政执法行为。
3、对甘肃矿区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日常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和建议。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进
行审查、立案、调查核实,并提出复议决定建议。
6 、按照审批程序,依法确认和办理甘肃矿区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行政执法证
的制发和暂扣。
四、工作程序
1、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改进意见督促行政机关改进。
2、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根据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需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
法,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经培训合格、领导批准后颁发行政执法证件。
3、行政复议案件采取一案一立、一案一审,审理案件坚决按照《行政复议法》
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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